登录
注册
省内赛事-关于举办见证“五水共治”成效首届摄影大赛暨金华山水老照片征集的通知
关于举办见证“五水共治”成效首届摄影大赛暨金华山水老照片征集的通知
责编:小兰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4-25 来源:浙江摄影家协会 点击:4978 次  【打印

“五水共治”是市委、市政府执政为民的新体现,是回应金华群众新期待的硬举措,是再创金华发展新优势的大战略。目前,全市上下正全力投入“五水共治”攻坚战。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水的热情,引导群众从关注身边的水环境开始,自觉成为治水的宣传者,打造“全民治水”的氛围,及时记录“五水共治”的治理成果,用图片这种通俗视觉语言描绘家园的变化,为金华治水留下珍贵的影像资料。同时,也为了留存金华山水的历史原貌,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联合市档案局等多家单位举办见证“五水共治”成效首届摄影大赛暨金华山水老照片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
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委宣传部、市档案局、市水利局、市环保局、市建设局、市总工会、市文联

二、承办单位

市档案学会、市摄影家协会

三、参赛作品主题

参赛作品以“五水共治”为主题,通过摄影形式全面反映治理前、治理中及治理后的面貌等。

四、参赛作品要求

1.参赛作品内容要求真实、客观,未做改变的原始影像。可对作品影调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,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。

2.参赛作品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。单幅作品一律为长边10英寸(25厘米);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×8英寸(20厘米×20厘米);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组照7英寸,4—6张组照(必须用透明胶连接好)为一幅,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图像为JPEG格式,文件总量不能少于5M,分辨率300像素/英寸。作品请标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,并附上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(注明照片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由、背景等)。参赛作品与有关信息刻入光盘,参赛作品与光盘一起寄送,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。

五、参赛作品入选和评奖

参赛作品由主协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选,奖项设置:一等奖5名,奖金各3000元;二等奖5名,奖金各2000元;三等奖15名,奖金各1000元;优秀奖150名,奖金各200元(个人所得税由作者缴纳)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行为,如有发生,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。

2.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出版画册、展览及其他宣传,不再另付稿酬。

七、征集作品要求和入选

1.征集作品为反映金华山水历史面貌的照片,不限拍摄日期,黑白照片优先考虑。

2.征集作品经遴选后由金华市档案馆珍藏并出具珍藏证。

八、作品选送方式

1.截稿日期:照片征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;参赛作品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。

2.照片邮寄或送达地点:

①金华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地址: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国土大楼五楼,邮编:321017,联系人:朱小明、叶青,联系电话:82495085、82495007;

②金华市档案局,地址:金华市李渔东路1746号,邮编:321015,联系人:魏淑华,联系电话:82192256。

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。 

金华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   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     

金华市档案局    金华市建设局    金华市水利局

金华市环保局    金华市总工会    金华市文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14年3月17日


返回首页 | 关于天下摄影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摄影互动 | 招聘栏目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版权所有
天下摄影交流群:一群:35765943    二群:176326500  人像群:90556132
Copyright © 2009-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:陈明律师